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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重大事项决策公示制度
发布时间:2007-07-06

 

 为坚持依法行政,增加工作透明度,保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正性、公开性,制定本制度。

    一、公示的主要内容

    (一)全市档案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全市档案中长期规划;

    (三)全市档案改革创新政策措施;

    (四)公务员培养、培训的政策措施;

    (五)档案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制发;

    (六)重大处罚案件;

    (七)机构设置、干部任免;

    (八)规模较大投资项目招投标预案;

    (九)目标管理考核。

    二、公示方式

    (一)通过政务公开、公告等形式公示;

    (二)通过市档案局网站公示;

    (三)公示期限为一周,涉及重大事项,可以适当延长公示期。

    三、意见反馈

    在公示结束后由主管处室将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并予以吸收、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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