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档案局与哈尔滨市档案馆实行局馆合一,履行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等职能,为市委序列正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一、部门预算情况
(一)哈尔滨市档案局(馆)概况
1.主要职责
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市直机关和各区、县(市)的档案业务工作,并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
⑵组织协调全市档案教育、档案宣传、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和档案业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⑶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⑷集中统一管理全市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的安全。
⑸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市直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研出版档案史料,为社会提供利用。
⑹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哈尔滨市档案局(馆)预算单位为1个,即局本级预算。
(二)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收入预算 1749.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9.26万元。较去年减少了281.23万元,主要原因今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较去年有所减少。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支出预算1749.2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档案事务支出1194.99万元,教育支出 7.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3.8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1.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02万元。较去年减少了281.23万元,主要原因今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较去年有所减少。
3.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用于以下方面:
档案事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科目编码20126)737.0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本单位日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档案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编码20126)457.9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履行法定职责所产生的项目支出。
教育支出—培训支出(科目编码20508)7.94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培训开支,含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科目编码20805) 273.8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支出(科目编码21005)91.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科目编码22102)181.0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含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二、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和增减原因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74万元,较上年预算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今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有所下降。其中:
1.2017年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用于境外征集重要历史档案支出。
2.2017年预算安排我单位的招待费1.52万元(为按标准比例计提),与上年预算持平。
3.我单位是车改单位,所以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