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南宁召开的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自治区实施新农保制度全覆盖,比国家有关部门要求提前半年实现了新农保全覆盖的目标。目前,全自治区已为2100万人建立了新农保档案,自治区109个县(市、区)的农业人口,都能够享受到新农保政策带来的实惠。在广西,农民耕有所依、老有所养已经成为现实。
据了解,广西从2009年9月1日启动第一批新农保试点以来,截至2011年底,全自治区共有3批共72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农保试点工作,共建立新农保档案800万份,799.22万人参保缴费,279.82万人领取了养老金。前不久,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广西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工作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全自治区为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37个县(市、区)和4个开发区建立了新农保档案1329万份。
据介绍,广西新农保缴费档次分为5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至59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缴费情况建立新农保档案。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目前,广西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37个县(市、区)和4个开发区,共有农业人口约1329.66万人,其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有164.78万人。按国家规定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自治区政府需要自筹5.43亿元资金,用于提前实现新农保制度在这些地区的覆盖。新农保在自治区实现全覆盖后,对于16周岁至59周岁的参保人员,共需要新农保补助资金缴费补助资金约6.7亿元(自治区财政需承担5亿元,市级财政承担3615万元,各县级财政承担13403万元),加上上述的5.43亿元基础养老金,合计12.13亿元。
(稿件来源:《中国档案报》20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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