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哈尔滨7月26日电(张喜艳)7月26日,2017年上半年黑龙江省税收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黑龙江省地税局副局长王义平和黑龙江省国税局副局长梁云才介绍了上半年黑龙江省税收工作情况。
上半年,全省税收收入形势较好,全省税务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935.8亿元。其中,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615亿元, 地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320.8亿元。从预算级次看,全省实现中央级收入484.6亿元,地方级收入451.2亿元;从产业情况看,第一产业税收收入实现2亿元;第二产业税收实现490.6亿元;第三产业税收实现443.2亿元。顺利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收入任务过半的“双过半”目标。在组织税收收入的同时,地税系统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260.3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28.5亿元。
2017年7月1日,《黑龙江省税收保障条例》施行,包括总则、信息交换、税收协助、服务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30条。《黑龙江省税收保障条例》的实施,是黑龙江省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税收进行立法保障,是黑龙江省税收保障工作法制化进程取得的重要成果,是新形势下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实现税收共治,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税收执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的重要途径。目前,税务部门已定期与工商、统计、国土、水利、住建、公安、民政、财政等部门开展线下信息交换。
上半年,国税部门先后开展9轮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清理,取消了69项非许可审批事项,地税部门全部取消审批事项。国税、地税部门先后公布了8项处罚权力和7类31项行政权力清单、181个责任事项,确保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推行一窗通办、同城通办和省内通办,目前,黑龙江省国税局152个办税服务厅实现了4大类16项业务的省内通办。拓展国税地税合作深度和广度,截至目前,全省已共建办税服务厅37个,共驻政务大厅68个,互设窗口方式开展联合办税的大厅247个,联合办税窗口499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