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热点专题 >国际档案日 >宣传方案

全市档案系统广泛开展2016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6-05-31

 

 

根据国家、省档案局的部署,市档案局决定于6月8日-30日在全市档案系统广泛开展纪念“国际档案日”的系列档案文化宣传活动。

 

一、活动主题

 

档案与民生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8日—30日

 

三、活动内容

 

为配合“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市档案局将组织开展四项活动:

 

(一)档案与民生征文活动

 

市档案局积极组织全市档案系统参加省档案局举办的“档案与民生”主题征文活动。

 

内容:主要围绕三个方面:一是档案、档案工作与民生的密切关系及具体事例。二是各级档案部门在建立健全档案事业“三个体系”过程中服务民生的新思路、新举措等。三是档案工作者为民生服务的体会和感悟。

 

要求:作品须原创,内容健康,主题突出。自拟题目,体裁不限,文字简洁精炼,字数2000字以内。征文以word文档格式报送电子版,首页左上角标注“档案与民生”字样,截止时间为6月20日。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组织:各区、县(市)档案局(馆),各专业档案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服务中心(室)负责本部门的征文拟写、组织和报送工作,汇总后报送市档案局相关档案监督指导处,各档案监督指导处负责向市档案局档案宣传处推荐报送。市档案局档案宣传处负责本机关征文的汇总和全市档案系统征文推荐报送工作。

 

评选:省档案局专门成立征文评选委员会,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颁发证书。获奖征文将在黑龙江档案信息网和《黑龙江档案》杂志刊登,并统一由省档案局向国家档案局“档案与民生”征文评选委员会推荐,参加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