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5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哈尔滨市成立选举委员会,基层选举全面开展。全市人民积极参加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空前规模的普选。1954年8月7日,召开哈尔滨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哈尔滨市正式确立。
1976年10月, “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被粉碎。1977年10月,全国各地人民代表大会开始逐渐恢复。1978年,中共中央决定1967年、1968年成立的革命委员会,作为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计算,纳入人民代表大会序列。同年10月,市革命委员会讨论了召开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问题,为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做了准备工作。
1980年1月7日,哈尔滨市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恢复后的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选举产生了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宗内档案起止时间为1980年至2001年。
档案的主要内容有: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材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秘书长会、党组会会议记录、纪要;常委会制度、规定和意见;对市委、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的任职通知;市、乡两级代表换届选举材料;接待国外代表团等外事活动材料;组织代表视察的通知;请批职工住宅基建计划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会刊、市人大工作通讯、工作情况、会议简报及情况反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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