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和《市直机关开展“争先优、补短板、强问责”创建首善机关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切实做到《问责规定》学习到位,贯彻到位,遵守到位。局机关指导一处党支部,迅速组织全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市档案局贯彻落实<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实施方案》、《哈尔滨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立足兰台严格遵守行政问责规定积极创建首善机关的倡议书》等文件,认真传达了3月14日下午全局处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大家从自身的角度出发,谈对《规定》的认识和理解,一致认为《规定》是对机关工作人员刚性要求,每一名公务员都不能逾越的红线,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做遵守《规定》的践行者,不让问责在一处干部中发生,不让失误在一处工作中发生。
最后,局机关指导一处处长王丽华同志就一处每一位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和行政规范等方面提出5项要求:1、严格遵守“十不准”、问责“四种情形”,增强大局意识,指导工作扎实深入,同时塑造指导人员自身良好形象,让服务对象满意并佩服。2、工作中要勇挑重担,做到业务精,服务意识强。3、在各项活动中做表率。在“争先优、补短板、强问责”创建首善机关主题实践活动中做表率;在“学青岛”活动中做表率;在弘扬“和谐、博学、创新、奉献”局(馆)精神中做表率;在遵守局(馆)各项制度中做表率。4、严格问责,做履职尽责的先锋。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牢固树立“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的意识。5、工作要不等、不靠、不推、不拖,无愧为“共产党员先锋岗”的光荣称号。
(市档案局监督指导一处 贾楠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