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正式施行。继3月14日市档案局办公室组织各科(室)负责人专题学习《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以及《哈尔滨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之后,办公室行管科全体成员迅速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讨论《规定》和《十不准》的具体内容。
局办公室行管科共由7人组成,其中4人为机关工勤人员。由于《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将行政机关的一般工作人员纳入问责范围之内,所以学习领会《规定》的内容是当前的紧要任务。会上,行管科负责人孙鹏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规定》和《十不准》的相关内容,并就贯彻落实作出了具体部署。孙鹏同志表示,《规定》和《十不准》的施行,有助于局馆机关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进程,同时也对机关服务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孙鹏同志强调,行管科是保证局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科(室),是局机关的“大管家”,更是为局领导和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窗口”。行管科的每一位同志应以学习贯彻活动为契机,结合局(馆)机关“学青岛、强管理、提技能,重塑局(馆)机关新形象”活动和“争先优、补短板、强问责”创建首善机关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找差距、补不足,树立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丰富服务内容,为局馆机关自身建设立言、立事、立功。在随后的讨论活动中,行管科的干部职工结合岗位实际谈了学习《规定》和《十不准》的心得体会,主动查摆问题并提出了整改的措施和方法。大家一致表示,通过学习《规定》和《十不准》,不但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标准和方向,进一步增强了服务局馆机关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也切实增强全科干部职工问责意识,确保不踩底线,不越红线。
(市档案局办公室行管科 孙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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